本报讯(通讯员 李玮 实习生 张天伊)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为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是邻居,两人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对簿公堂。败诉后的张某心怀怨恨,遂在抖音平台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公然侮辱、诽谤李某。
案经审理,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李某名誉损失费1500元,并在村委会张贴书面公开信,为李某恢复名誉,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和法治教育,但张某始终拒绝道歉。于是,执行人员依法冻结了张某的微信和银行账户,并将张某传唤至法院面对面交流,张某的强硬态度开始缓和,执行人员见状再次对其进行教育,并与其家人进行沟通。最终,张某终于认识到错误,立即缴纳了名誉损失费1500元,并于第二天将道歉信张贴在了村委会的公告栏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