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昌华 记者 王原 实习生 彭安龙)记者2月24日了解到,2021年,太湖县检察院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该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平安太湖建设,2021年共受理各类批准逮捕案件120 件 17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 95件 1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5件389人,提起公诉 223件 317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办案制度,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明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情会见25人(次),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和“千家万户访平安”活动,共入户走访682户,走访企业11家,排查发现问题15个,解决矛盾问题5个,并自发为5户经济困难家庭送去生活物资,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
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坚持“少捕慎诉”,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处实刑的就提出使用缓刑建议”的量刑建议。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办理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3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检察监督,如太湖县某日用品公司因股东之间矛盾未及时支付87名工人12.8万余元工资,该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协同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调处该纠纷,促成公司股东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将工人工资交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定的账户。充分运用支持起诉监督手段,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4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款37.87万余元。注重改善信访接待环境,认真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带案下访制、公开听证制,共接收群众来信45件,来访34次,电话47次、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依法纠正漏捕29人,追诉遗漏同案犯3人、遗漏罪行9人,监督公安立案2件、撤案13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5件;提出抗诉1件,书面纠正违法9件;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5件;对轻微犯罪特别是无社会危险性的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慎用、少用逮捕措施,共不捕25件44人,不起诉58件73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8人提出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2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107件,立案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针对矿业权退出、垃圾处理、企业污染排放、水域岸线滥占滥用、盗采河砂等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份。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理论研讨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狠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专项整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整治顽瘴痼疾,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帮弱、积极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等方式,共组织干警参加实地业务培训9次,线上集中培训58次,按专业类别参加中检网培训19次,有效提升了干警业务素养,先后有7个集体,16位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