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福州瑞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版次:2  2022年02月08日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福州瑞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COAMC 浙-2021-A-37-0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福州瑞诚投资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福州瑞诚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福州瑞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2月8日

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本金余额(截至2021年 7 月 28 日,单位:元)利息余额(单位:元)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 确认债权

诉讼文书

芜湖市芜宣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芜 2014291 授001 贷 001、芜2014291 授001 贷 001 展00119999932.88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 2017 年 9 月 20日的利息为4128188.95 元孙碎华、刘燕琼、芜湖中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芜湖中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刘小林、于娜芜 2012291 授 001A、芜2014291 授 001A、芜2012291 授 001B、芜2015291 授 001 贷 001 展001A、芜 2015291 授 001(2016)皖02民初11 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