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版次:4  2022年01月25日

根据2022年1月10日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AHRY-ZQZR-2022001】的《债权转让合同》,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转让方,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特此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抵押人或债务人和担保人、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5日

安徽榕晏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256215888,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云路24号创新工场203室;

宁波莱米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158804222,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丰成村。

附件:

债权资产明细表

截至2021年2月28日(交易基准日)

单位:元

说明:1、上述本金为截至资产转让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借款本金余额,利息为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罚息为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计算,不含公告费、评估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计算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名称本金余额欠息债权合计担保方式备注1芜湖市海晟塑业有限公司10,800,000.007,261,053.0918,061,053.09芜湖市海晟塑业有限公司名下芜湖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内,房产面积:10,530.49平方米,土地面积:14,034.66平方米抵押;王海东,徐娟担连带保证责任(2014)芜中民二初字第00451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