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马鞍山答卷”

版次:2  2021年12月13日

近年来,马鞍山市司法局调动多方资源,畅通多元路径,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稳步前进,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已累计调解案件总数10656件,调解成功10601件,调解成功率99.5%,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50件,法院委托560件,公安委托17件,信访委托15件。

建机制  

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访调对接为支撑,以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1+4+N”的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各县区共有19家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入驻当地矛调中心,共有24家访调、诉调对接调解室入驻当地信访局、法院等,共有53家警民联调室。

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衔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警民联调、律师调解等工作制度,建立了人民调解纠纷受理、调解流程、协议履行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源头预防、衔接联调等工作运行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陆续出台30余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既有总体设计,又有配套跟进,形成了纲举目张、统分结合的制度体系。

强组织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域化。目前建立了规范化的基层人民调委会591个,实现了镇、村两级全覆盖;全市培育了以吴景兵、傅求龙、王万兴、陈琳、杨帆等13位调解能手命名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发挥个人调解工作室的优势特点,扩大个人调解工作室的社会影响力。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立了市、县(区)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商事、金融和保险、物业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37个,每年化解纠纷5000余件,实现了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全覆盖;并指导市律协成立了全省首家律师调解中心。

行政调解运作实质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运局等6部门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抓队伍  

不断壮大队伍。全市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771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20人,46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强化教育培训。市县两级司法局扎实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人民调解相关培训117场次,培训2548人次;开展典型调解案例交流学习活动,编印《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我的调解故事”汇编》等书籍。坚持典型带动。强化模范表率作用,连续多年开展全市“人民调解优秀案例”“金牌人民调解员”“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活动。近两年来,先后有6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

提保障  

提高经费保障。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细分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调委会补助经费,同时明确各项经费用途,确保规范使用。改善工作条件。目前全市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乡镇(街道调委会)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共计6395平方米。各调委会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均符合要求,今年各级办公经费投入超过117万元,办公条件标准进一步得到提高。提升职业保障。完善“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提高补助标准,扩大申领范围,简化申领和拨付程序,今年以来各级已发放案件补贴费用27万余元;协调公安等部门,保障调解现场安全;设立家庭困难调解员慰问基金;开展优秀调解员表彰奖励。这些措施有效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