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招募女主播从事淫秽表演获刑

版次:1  2021年12月13日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杨联文 李晓亮)无业青年闫某某,成为某直播平台主播家族长后,通过平台直播App招募女主播,引诱女主播在平台向不特定公众直播淫秽色情表演,并从平台提现的主播打赏中获取分成,最终因触犯法律获刑。记者12月10日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1月30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闫某某违法所得二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2020年3月至今年6月,无业青年闫某某联系蝴蝶直播(后称玫瑰直播、花朵直播、玲珑直播)平台客服成为主播家族长,利用平台直播App、主播管家App招募、管理女主播魏某某、袁某某、孙某某等人,引诱女主播在平台向不特定公众直播淫秽色情表演,闫某某则从平台提现的主播打赏中获取5%至10%的分成。其间,居民谢某某在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的家中观看平台淫秽色情表演,并对女主播魏某某进行打赏。截至案发,被告人闫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元左右,均挥霍殆尽。6月11日,公安民警将闫某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招募、管理女主播在网络上向不特定人进行同步淫秽表演,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告人闫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闫某某有犯罪前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