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虽不能直接证明丈夫对我实施暴力的具体经过,但有丈夫对我辱骂和殴打时的录音、伤情照片、医院《疾病诊断书》等,邻居也能证明。请问在丈夫不承认家暴的情况下,法院能否认定丈夫存在家暴?读者:马江燕
马江燕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你所提供的与丈夫争吵的录音、伤情照片、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邻居的证言,虽不能直接认定你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具体经过,但这些“证据链”却可以反映存在相应的起因、客观的伤情,加之伤情的出现不可能无缘无故,决定了即使你丈夫一口否认,法官也可以认定其实施过家庭暴力。
本期信箱由江西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颜东岳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