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蒲玉艳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版次:3  2021年12月09日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蒲玉艳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蒲玉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蒲玉艳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蒲玉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蒲玉艳

2021年12月9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贷款合同编号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债权本金 (人民币元)利息 (人民币元)1安徽省物华化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Y20160607安徽省物华化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梅其龙、邹侠、梅其芳、张怀金抵押合同(合同编号:HYZHQXTZ2017001-1)、自然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Y20160607-2)、自然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Y20160607-3)、自然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YZHQXTZ2017001-2)、自然人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YZHQXTZ2017001-3)9,199,190.18 2,737,256.84 合计9,199,190.18 2,737,2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