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质证 群众点赞

版次:4  2021年10月12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旭)“不用到处跑,这对于我们远在外地的当事人来说,真的是太方便了。”9月27日,居住在南京市秦淮区的原告朱某通过视频电话,高兴地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感谢。原来,当天,肥东法院运用电子诉讼平台为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进行了线上证据交换质证。

在整个质证过程中,一项项证据清晰呈现、一次次辩论明确传递,当事人双方通过屏幕表达着自己的意见。“系统操作步骤清晰,法官登录电子诉讼平台后点击‘开始’按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即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再进行在线视频的举证质证,质证结束会生成电子审判笔录,双方在线核对确认签字后,电子审判笔录与书面笔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办法官李永芳介绍道。

相较于需要当事人到庭发表质证意见的传统庭审模式而言,在线质证可以让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选择时间,通过线上平台以实时同步的方式对对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省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