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抢劫 “成果”是苦果

版次:4  2021年08月31日

本报讯(通讯员 沈泽晨)网络赌博输钱后,男子王某某持刀进入某小区地下室抢劫。8月13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4月27日,因网络赌博输钱,家住山东的王某某驾驶货车来到滁州市。4月29日,王某某来到琅琊新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假装打扫卫生寻找抢劫目标。当日22时许,黄某某驾驶奥迪汽车来到地下车库。等其下车,王某某持尖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听到黄某某说没有钱后,王某某捆住其手脚,又用胶带缠住他的眼睛和嘴巴,准备到偏僻处搜找财物。在出口等待扫码开启栏杆时,黄某某挣扎跳车,大声呼救并躲进门卫室。王某某见状匆忙逃窜,将车开至琅琊区三官路一岔道边搜找财物未果后弃车。王某某驾驶自己的货车逃离滁州,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