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1.6万却背上19万贷款

4人假借“零首付”套路实施诈骗获刑

版次:3  2021年08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马云东)自己一分钱不用掏,就能“买”辆车,经过抵押套现,还能解资金上的燃眉之急?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合肥市的郭某信以为真,按要求操作,结果拿到手1.6万余元,却背负19万多元的贷款。该案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伟、孙某、张某、夏某某4人均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刑罚,并处9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被告人孙某伟、孙某不服,提起上诉。8月23日,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获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害人郭某是做装修生意的,经常需要垫资,2017年8月底,急需用钱的他通过中间人找到了被告人孙某伟等人帮忙。“可以贷款买辆车,再用这辆车去抵押贷款,就能套出现金……”在对方“可以帮忙垫资首付、贷款利率低、低服务费”等话术的诱惑下,郭某答应了。

很快,在孙某伟等人垫资三成首付款后,郭某顺利提到一辆价值27万余元的新车,他也为此背负银行贷款19万余元。车辆提出来后却不在郭某的控制之下,被张某等人迅速抵押套现。“首付款9.8万、金融服务费2万、装潢费1.5万、出库费1000元……”随后,孙某伟等人编造各种理由,将垫资金额提升至19万余元。背上这么多贷款,拿到手的却只有1.6万余元,郭某发觉自己被骗,遂报警。

当年9月份,孙某伟等4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孙某伟、孙某参与诈骗3起,涉案金额52万余元,张某、夏某某参与诈骗2起,涉案金额34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这种“零首付”诈骗套路,以急于贷款的不特定被害人为诈骗对象,精心编造话术,一环套着一环,手段较为隐蔽,在短时间即可完成诈骗。如果急需用钱,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合法正规的贷款融资渠道,防止掉入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陷阱,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