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万香)近日,马鞍山市花山法院圆满化解一起校园事故引起的纠纷。
孙某系马鞍山市某小学四年级的一名学生。4月26日下午,孙某在课间休息期间意外摔倒致使肝脏出血。班主任张老师及时联系孙某的家长并将孙某送到医院治疗,期间多次看望孙某。事发后,学校也在第一时间向现场的学生了解情况,调查事发经过,并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事故处理过程中,孙某的家长认为孙某是被同学倪某、楚某绊倒摔跤受伤,学校没有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等义务,倪某、楚某和学校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抖音”上发表不实信息,给学校和老师造成了困扰,双方未达成协议。
7月19日,孙某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倪某、楚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90399.30元。8月24日上午,花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案件,当庭播放了孙某受伤时的监控视频,孙某的家长观看后确认孙某系自己跑动时不慎摔倒受伤,与其他同学无身体接触。学校也当庭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该校履行了对未成年学生在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职责,且在事发后积极开展事故调查,联系家长进行沟通。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孙某家长在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通过 “抖音”发表不实信息的错误行为,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孙某的代理人与保险公司及学校当庭达成一致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合计18000元,至此,这一场因校园意外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