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讯(秦祖泉)日前,和县交警查获一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酒精值是该县交警查处酒驾案例中10年之最,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5毫克,超过醉驾标准3倍多。
7月17日晚8时许,司某驾驶轿车在和县龙潭路被交警例行检查,经快速检测,有酒驾嫌疑。心虚的司某并未配合执法,多次故意中断检测。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不得不配合检测。结果令民警惊讶不已,为236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随后,司某被依法带至医院抽血。到达医院后,司某为减少酒精值,提出饮水的要求,民警依法告知相关执法程序,拒绝了司某的不合法诉求。随后,司某拒绝配合抽血。民警在讲清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司某依然不予配合,民警在多次告知无效的情况下,强制进行了抽血。
司某血液经司法鉴定,结果为285.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司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和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