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特殊的庭审

版次:4  2021年05月27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李贺)“现在开庭!” 近日,一起刑事案件庭审在被告人姚某家中进行。因姚某身患尿毒症不能下床行走,肥西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到了姚某床前。

3月22日,肥西县法院立案受理了被告人姚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姚某身患严重尿毒症,难以下床行走,无法前往法院应诉。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4月1日上午,承办法官前往被告人姚某位于合肥市某小区的家中,向被告人当面送达了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为其现场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在征询被告人的意见后,法官还依法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一名辩护律师。

鉴于被告人身体状况,为方便其参加庭审,合议庭决定前往被告人家中开庭。为此,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公诉人、辩护人、人民陪审员,协调开庭时间、出行车辆等。

庭前工作准备就绪后,合议庭带着国徽、标识牌、电脑和打印机等庭审所需物品,组织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起前往被告人家中开庭。

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被告人身患重病,病情每况愈下,情绪非常悲观和低落,承办法官借上门送达和开庭的机会,耐心地向被告人释法明理,鼓励其重拾生活的信心。被告人深受教育,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刻反省,表示会配合案件审理、接受法庭的公正裁判,努力走好今后的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