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 促欠款纠纷化解

版次:4  2021年04月29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杨林青)“曹调解员,我不是不愿意还这笔钱,这两年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做,一时之间实在凑不齐这5万多,我现在该怎么办啊?我会不会上黑名单?会不会变成老赖呢?”4月8日,家住桃花镇的赵某赶个大早来到了肥西县人民法院桃花法庭诉调对接中心,面对调解员曹诚杰,赵某诉说了欠钱的原委和自己的担忧。

赵某长期从事个体运输,2020年之前常从王某处赊购水泥、砖瓦等建筑材料,再转手售卖给各个建筑工地。2020年1月,经对账结算后,赵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却迟迟未能兑现付款义务。今年2月20日,在多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王某一纸诉状将赵某起诉至肥西法院。

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向赵某详细解释了诉前调解的流程及法律后果,解开了赵某以为的“一被起诉到法院就是老赖”的误解。当天上午10时,调解员联系王某来到诉调中心,鉴于王某和赵某二人对欠款金额均无异议,调解员针对还款计划重点展开调解工作。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分期36个月,每月还款1500元的调解意见,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促使赵某自觉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调解协议签订后,王某和赵某共同向桃花法庭申请出具调解书;承办法官审核调解笔录和协议后,于当日制作印发了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