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杜瑾 记者 刘超)4月16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人一次性拿到了工伤赔偿金30万元。
原告杨某某系某回转支承公司员工。2019年1月8日,杨某某在工作过程中右手不慎受伤。同年9月17日,经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原告的受伤属于工伤。同年11月27日,经马鞍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柒级。2020年8月24日,杨某某与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公司补偿杨某某人民币32万元。该补偿金自2020年8月至11月,分四个月支付,每月支付8万元。但之后虽经杨某某多次催要,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杨某某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杨某某32万元。后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雨山法院执行团队想法设法联系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做沟通调解工作,说明杨某某现在面临的困难,生活十分拮据,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司也给出了还款承诺。可过了一段时间,该公司依旧未履行给付义务。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而申请人急需“看病钱”的困境,执行团队决定铁腕执行,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账户。今年4月15日,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对其负责人释法明理。通过协商,申请人对赔偿款作出了让步,次日,被执行人就将30万元的工伤赔偿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杨某某,并缴纳了4700元的执行费。至此,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