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大厅内,执行法官集中向50户业主发放执行款。签完领条后,陈某等人难掩内心的喜悦,连连称赞执行法官执结高效、公正。
陈某等50户业主与凤阳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双方因逾期交房和房屋面积差等问题,诉至凤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赔偿陈某等50户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所购房屋面积差多交的购房款以及交办证费合计62.8288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陈某等人于4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督促该公司筹措资金,后该公司将执行款汇入凤阳法院执行款账户。本报通讯员 吴维维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