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限高忙还欠款

版次:2  2021年04月29日

芜湖讯(王晗生)4月12日上午,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芜湖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电话。电话里赵某表示已经将欠款2万元汇入法院账户,申请法院直接扣划,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除。

原来,申请人方某与被执行人芜湖某公司是供应柴油业务关系。2020年6月30日前,因双方有业务往来,没有结清全部货款,余款2.5万元由赵某签字,出具了一张欠条。申请人多次向芜湖某公司讨要,其均以“公司有困难”为由分文未付。无奈,方某将该公司起诉至弋江区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该公司支付方某货款5000元,尚欠2万元。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芜湖某公司从2020年10月起,每月底前还款5000元,至2021年1月31日前还清。调解书生效后,芜湖某公司仍未还款,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但该公司仍未还款。法官遂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被纳入失信名单后,赵某很快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