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刷单 折进八万

版次:4  2021年02月24日

本报讯(通讯员 苏立茜)2021年1月30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通过微信群以刷单方式实施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郭某某等三人通过小单返佣金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后,以卡单、超时、连单等借口欺骗被害人进行多次刷单以骗取被害人钱财,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8万余元。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不等。

2020年6月,孙某某报警。他无意间通过“XX福利群”看到“兼职广告”,便主动加上对方微信,对方说兼职内容就是帮京东、天猫、淘宝等店家刷单增加销量。在客服的指导下,孙某某下载名为“传呼”的APP,注册登录后开始在该平台上操作。客服给孙某某指派了价值299元的订单,孙某某通过扫码第三方平台的二维码支付了299元,没过多久,客服通过微信转账给孙某某311元,即孙某某赚了12元的佣金。见有利可图,孙某某便主动要求继续刷单。紧接着,客服给出了四联单,即要求孙某某连续支付四单商品的钱,且价格越来越高,最高一单高达24900元。就在孙某某一笔一笔支付时,客服告知因已经超过两个小时,需要再次支付,孙某某便再次支付了24900元。当晚,客服又告知孙某某只完成了任务70%,需要继续刷单,孙某某这才恍然大悟可能被骗,于是停止刷单。

公安机关经侦查,遭受类似骗局的并不止孙某某一人。后经研判,将被告人郭某某等三人抓获归案。

法官提醒,网络兼职刷单是违法行为,也极易遭遇网络诈骗,请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贪图小便宜,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