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交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推治超工作

版次:3  2021年01月18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李靓 张玲)为破解基层交通运输管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难题,泾县近期率先在全市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有效结合,在理顺职能配置、提高执法效能上下功夫,整合规范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促进基层交通综合执法权责统一、规范高效。组建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为进一步强化货运源头监管,持续巩固泾县治超成果,1月4日,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依法倒查违法装载货源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对货运源头违法装载企业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开出2021年泾县货运源头违法装载处罚第一单。

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2020年12月份以来,共检查车辆2899台,查扣超限车辆15台、改型车辆3台、未覆盖车辆4台,其中3台车辆超限总吨位75吨以上,共卸载货物约554.5吨。同时要求治超人员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覆盖和车身清洁监管。

下一步,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对辖区内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抓好源头治超及各卡点超限超载的治理。在路警联合执法机制下,加强公路联合治超工作,依法查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案件,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