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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工头以我们农民工的名义打官司,要来的钱却一分也没给我们。”
——农民工叶某
●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真实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和公信。”
记者:虚假诉讼有怎样的特点?
杨会友:虚假诉讼案件隐蔽性强,案件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利益关系,纠纷缺乏实质性对抗,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发生领域集中,虚假诉讼大多为财产性纠纷,其中民间
虚构案件事实、捏造法律关系、伪造诉讼证据……长期以来,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一直困扰着司法机关。通过一系列偷天换日的操作,炮制出一场子虚乌有的讼争,以此来骗取法院裁判文书,牟取不正当利益。
司法的权威
@刚柔v:弥补法律空缺,增加“假诉讼”的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让假诉讼者,望法生畏,望假止步,才能有效抑制假官司的乱象。
@安和桥边的斑马: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第三方的权益,更损害司法权威,危害性极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