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6年7月21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姜明

版次:07  2026年08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2024年10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六尺巷考察时强调,“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六尺巷体现了先人化解矛盾的历史智慧,要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场所,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六尺巷工作法”将六尺巷典故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了源头治理、多元共治、和谐共享的体系,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出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推进法治精神、文化传承、治理创新相融合,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其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六尺巷工作法”是将党的群众路线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方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安徽样本,得到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工作部、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出台《决定》,是总结推广我省基层治理创新方法,打造更多具有安徽特色的基层治理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

三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的现实需要。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将“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列为“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也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作为主要目标。“六尺巷工作法”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风险管控能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出台《决定》,对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六尺巷工作法”立法工作。党组书记、主任梁言顺对立法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韵声两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直接指导《决定》的起草工作。期间,监察和司法工委赴安庆市及桐城市,法工委赴浙江省绍兴市及诸暨市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六尺巷工作法”的起源、实践,学习借鉴浙江省立法经验。监察和司法工委数次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书面征求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草案。7月8日,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7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草案共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确定基本内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关于“注重用调解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六尺巷工作法”是以党建领事、礼让和事、群众说事、多元解事、网格管事、群力防事为基本内容,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基本目标的基层社会治理方法。(第一条)

二是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第二条)

三是突出文化赋能。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培育崇德向善、礼让和事的社会风尚,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打牢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第三条)

四是坚持“三治融合”。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统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弘扬道德新风,培育文明乡风。(第四条)

五是更加注重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倡导互谅互让,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第五条)

六是鼓励多元参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鼓励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第六条)

七是健全风险防控。健全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数智化建设,形成城乡统筹、线上线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并举的防控格局。(第七条)

八是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六尺巷工作法”等基层社会治理品牌的总结提炼、宣传推广,鼓励创作以六尺巷文化为主题的文艺作品,支持开展理论研究和文化交流,加快优秀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第八条)

九是明确各方职责。规定“一府一委两院”做好“六尺巷工作法”运用的相关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决定》的贯彻执行。鼓励和引导人大代表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第九条、第十条)

以上说明连同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