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郎溪县2026-22号(S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上述宗地地块范围内配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8%。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本宗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其他竞买要求,按照出让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上述地块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14日16时。申请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提出竞买申请。
经审查,在2026年9月14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届时,该宗地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22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9月15日10时;
转为挂牌时间:2026年9月15日11时-2026年9月24日16时。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郎川大道郎溪县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二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关于出让地块总体情况。郎溪县2026-22号地块总用地面积61987.8平方米,其中:北侧S1地块面积38087.33平方米;南侧S2地块面积23900.47平方米。本次仅出让其中S1地块。
(二)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及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出让金余款50%的缴纳方式:竞得人可选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剩余全部出让价款,不支付利息;或者选择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三)关于新建人防工程。根据宣政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县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四)关于出让地块的公厕配建和无偿移交。竞得人必须按照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无偿配建对外开放的公厕。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公厕无偿移交给县城管局。
(五)关于建设条件意见书。竞得人必须按照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郎溪县2026-22号(S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
(六)关于出让地块范围内门面房回购事宜。根据郎溪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关于栖凤园征收片区门面房回迁安置相关情况的告知函》,本次出让的郎溪县2026-22号(S1)地块涉及部分门面房回购,具体事项如下:
1.回购规模及相关要求。该宗地需落实一层门面安置房38间(50㎡户型),总建筑面积合计约1908㎡。
2.回购合同签订及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郎溪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回购协议》,明确门面房回购的建设要求、资金支付、验收、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等具体事项。
(七)竞得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63-7021618 18297489919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0024486666660000002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