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清淤” 执行款找到了主人

■ 本报通讯员 宣光泽 本报记者 江敏

版次:07  2026年07月13日

“这笔钱拖了一年零七个月,我早就当它没了!”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电话的那一刻,顾女士激动的声音里带着些颤抖。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假的,直到法院工作人员报出案件细节,她才敢相信自己的90余万元执行退赔款,真的回来了。

近日,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的顾女士专程来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绣着“铁腕执行挽巨款,司法为民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干警手中。这笔迟到一年多的款项,是阜阳市委巡察推动法院执行款“清淤提速”的一个缩影。

执行案款,是当事人的“血汗钱”,分毫都差不得。过去一段时期,受法定程序、权利人失联、账目不匹配等多重因素影响,基层法院存在不同程度的执行款“发放难、发放慢”问题,一笔笔“沉睡资金”,让群众的“纸上权益”迟迟落不到“口袋里”。

“民之所盼”就是“巡之所向”。2025年,六届阜阳市第十轮巡察剑指司法领域,对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和8个县(市、区)法院党组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将执行款管理发放不规范、“发放难、发放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

“翻卷宗、对账册、谈干警、访当事人”,巡察组不打招呼、直插一线,一笔一笔核对、一案一案排查。超期滞留、应发未发、底数不清……一个个问题浮出水面,一批批“沉睡”多年的执行款被逐一唤醒。

发现问题是巡察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工作的落脚点。阜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带着责任上门、盯着问题整改。第一次上门督导时,有的法院干警面露难色:“数额小的几百块,而且有的都几年了,找人成本直线上升。”

“找不到人就查社保、核银行、找社区、登报纸,办法总比困难多!”巡察干部和法院干警坐在一起,一笔笔分析、一个个支招。针对“找人难”,提出“社保、公安、社区、银行”四维查找法;针对“无主款”,明确提存程序和时限;针对“怕担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执行款是当事人的‘血汗钱’,一分一厘都不能含糊,一天都不能拖延。”阜阳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我们就是要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让胜诉权益真正从‘纸面’落到‘账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阜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的监督推动下,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制定出台《阜阳法院执行案款发放管理规定》,全面推行“案、款、发”分离机制。同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案款发放时限要求执行,对临期发放案款建立“系统自动预警+人工每日核查”双重机制,设置案款专员每日督促临期案款发放,每周对全市法院案款发放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巡察整改,全市法院累计清理发放超期滞留执行款2.0467亿元。

各基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执行方式,提升案款发放效率。界首市人民法院优化案款执行发放全流程,在朱某某与饶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仅用3天就完成保单款项扣划、到账、发放全环节,为申请执行人追回11.92万元。临泉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下走访、借助“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手段核实关联案件权利人信息,成功清理发放谷某某案剩余172万余元执行款,兑现11位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从‘要我改’到‘我要改’,从‘运动式清理’到‘常态化监管’,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正在持续深化。”阜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笔笔执行款的及时发放,正在不断擦亮司法为民的底色,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