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斐近日发视频称,因一场直播连麦,被家长举报至多个部门。视频下方,许多教师转发、附言或默默点赞,字里行间满是共鸣与无奈。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小学生家长通过直播连麦,向沈奕斐咨询孩子遭遇“校园霸凌”的问题。沈教授请她举出几个严重的例子,这位家长讲了两件事:一是自家孩子给同学分零食,但同学有好吃的没分给他;二是两个孩子拌嘴,互相推搡了几下。这位母亲因这两件事,反复投诉、举报学校和老师,甚至报警。沈教授分析:“这不是霸凌,而是家长陷入了极端的‘受害者逻辑’,把正常的儿童社交摩擦上纲上线。”
据沈教授自述,因为这波分析,家长开始举报她。沈教授连日撰写情况说明、配合调查,连工作都无法开展。复旦大学按程序调查、查清事实后,没有因为“怕麻烦”就处分老师。
沈教授的这段经历之所以引起广大教师共鸣,是因为当前低约束、高频次、扩大化的举报呈泛滥之势,一线教师被困在胡搅蛮缠的举报之中,苦不堪言。
据报道,西南某基层教育局的台账显示,2024年1月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查实率约5%。这些不实举报严重分散了基层教师的精力,恶化了教育生态,破坏了家校互信。
当前,教育部门与学校在处理举报问题上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把“有举报”等同于“有问题”。有关部门往往把“有无举报”“被举报次数”“举报满意率”作为考核基层学校的重要指标,让无理举报有了滋生的空间。家长一言不合就举报,哪怕查明举报不实,被举报的教师也难免受到影响。
二是不对举报进行基本的事实核查。对于明显缺乏事实依据的举报,校方应直接不予受理,而不是要求教师“自证清白”。这就好比法院面对缺乏事实依据的起诉,可以直接不受理,从而遏制滥用起诉权。
从根源上防止不实举报干扰学校办学与教师教育教学,必须建立应对举报的长效机制。
建立并发挥教师专业共同体的作用,推进对教师的专业评价。绝不能把“被举报”直接等同于“有问题”,更不能把被举报次数纳入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指标。教师如果被查实存在违规行为,当然要依法依规处理;但如果举报不实,甚至属于诬告,就不能让被举报教师承担任何不利后果。
以“依法治教”为基本原则,建立应对举报的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可以成立专门的法治委员会,聘请教育专家、法律人士参与,对每一起举报进行研判。对于有明确事实依据的举报,依法启动调查处理;对于没有事实依据的不实举报,则直接不予受理。
如何应对家长举报,检验着教育部门与学校的治理水平。只有建立起既畅通合法的监督渠道、又有效过滤无理举报的长效机制,才能让教师安心从教、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