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版次:02  2026年05月26日

(▷上接01版)加强绩效考核,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投向的指导评价,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

以“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为总目标,此次《管理办法》覆盖了基金设立、运作、退出等全生命周期,并紧扣国家要求、安徽实际和改革需要,推出多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管理办法》创新预算出资精准管理机制,依据基金类型、投资进度、资金结余差异化安排预算出资,严守“三保”底线,严控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确保财政可持续、风险可防控。创新财政与证监协同监管模式,信息共享、风险联防、监管联动,破解多头监管、监管真空难题,提升穿透式监管效能。构建全省统一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基金审批备案、行业准入、产权登记、信息统计、日常监测、信用建设,实现“募投管退”全流程线上监测、动态预警、精准研判。创新管理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构建“政策目标+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投后赋能”四维评价机制,实现管理人精准筛选、动态调整、科学激励,从源头提升基金专业化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