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版次:08  2026年03月27日

(▷上接07版)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坚持社会危害性实质判断,依法维护市场经济活动秩序。深化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推动解决涉企“挂案”清理、违法“查扣冻”、虚假诉讼、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巩固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功能,推广应用行政检查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扫码入企、亮码检查”,推动“综合查一次”联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

提高涉企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合肥法务区提档升级,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等活动,组织律师结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用好安徽(合肥)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加强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培育,建立主要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省地理标志条例。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稳妥规范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常态化推进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探索知识产权市场化交易,引进培育一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第二十七章 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

打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建立与国际贸易接轨、与国际规则衔接的经贸、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等机制,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设一批外资企业一站式服务专区,创建外资企业合作区。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搭建“需求一窗受理、服务一站供给、发展一帮到底”的全生命周期外企服务体系。

提高涉外服务能力。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改革。规划建设外籍人士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优化亚太经合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流程。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教育、医疗等生活配套设施,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布局高品质国际化社区、学校和医院。动态编制外国商务人士在安徽工作生活指引。

塑造开放包容形象。办好“理解中国”课程。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基地,打造对外交往窗口城市。组织国际友城话安徽、驻华使节话安徽、外籍人士话安徽等系列活动,争取更多国宾、党宾和外媒团组等来皖访问。用好“身边的国际社会”,打造“与安徽同行”外事活动品牌。

第二十八章 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品牌,提升“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便民惠企功能,不断拓展服务事项和范围。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更多定制化、模块化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多维度协同,全面实行统一收件、系统流转、限时办理、统一反馈。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加强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快速精准匹配,实现“政策找企业”。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全程网办比例,不断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推动各级各类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健全惠企政策制定、实施、兑付综合服务体系。

专栏12 企业降本增效行动

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动制造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增量扩面,构建“投贷担保补”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服务组团为产业提供“总对总”金融服务。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整合共享机制,推动纳税、电力、知识产权等涉企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共享应用。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鼓励企业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就地就近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高绿电使用比例。引导企业根据两部制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优化用能方案。推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合理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

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口岸、船闸收费监督,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铁路和水路运输年周转量。聚焦企业物流需求,分行业、分品类制定“一园一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

规范涉企收费。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为重点,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动态调整全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全过程监管。

第八篇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创新开放路径,丰富开放载体,充分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全面提升开放广度和深度。

第二十九章 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

畅通对外开放通道。依托江淮贯通的水运体系,东向深化衔接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等,大力开辟至日本、韩国、东南亚等近洋航线以及滚装航运远洋航线;西向高效串接成渝、武汉等长江中上游市场,加强中西部地区资源引入,打造江淮海畅通、东西向互济的水运大通道。加快合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及集结节点、支点建设,加密往中亚、欧洲班列开行频次,加强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对接,构建中欧班列牵引、多向通达亚欧的陆路大通道。加密欧美、东南亚等成熟市场航线,拓展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航线,大力招引基地航司等经营主体,推动组建本土货运航司和跨境寄递企业,构建双枢纽引领、全方位辐射的航空大通道。

全面提升开放平台能级。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提升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水平。进一步升级“徽动全球”、海客圆桌会、跨国公司安徽行等品牌活动。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提高徽商大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地方政府暨友城合作(黄山)论坛、国际商协会大会、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等影响力。加强与新加坡、德国等重点国别地区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深化与新型多双边基金合作,广泛联络全球校友、商协会组织。

扎实推进开发区开放创新。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一批“地标型”特色产业园。突出集约高效,引导开发区与各类产业载体开展优化整合,强化统一运营管理。全面深化“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改革,分类有序剥离社会管理职能。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升级,建设创新型智慧园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建设国际合作园,深化省际、市际合作共建。健全开发区统计制度,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到2030年,打造千亿开发区25家以上、创建万亿开发区。

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口岸建设。支持综合保税区导入实体性、科技型产业,积极引入保税、维修、研发业态,构建“保税+产业链”融合生态。以“五型”口岸建设为牵引,提升口岸开放能级,推动芜湖港水运口岸、合肥航空口岸国家智慧口岸试点建设。争取芜宣机场正式对外开放,推进安庆、铜陵、池州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有序推进阜阳机场航空口岸开放。支持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

专栏13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打造“科创自贸”品牌。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创新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探索发展再制造进口业务。引进一批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实施国际化科研管理体制试点。

扩大重点领域开放。深化创新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等。支持申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加快产业开放创新。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落实跨境数据流动“一张清单、全区使用”机制。鼓励聚焦特色优势产业探索开放制度创新。

推动区域协同开放。深化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建设,在口岸通关、贸易、投资、产业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争取国家赋权。加强长江经济带沿线自贸试验区航运物流等领域合作。探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衔接,加强医疗、科技等领域协同创新。支持条件成熟的片区与周边国家有序开展跨境产能合作。推动联动创新区打造具体应用场景。

第三十章 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优化提升货物贸易。深入实施“徽动全球”出海行动和合作伙伴计划。壮大汽车、电子信息、绿色低碳、装备制造等千亿级外向型产业集群,培育建设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加强出口品牌建设。鼓励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梯度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若干进口区域集散中心,开展“进博会走进安徽”系列活动,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优质消费品进口。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扩大“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扩大高附加值技术贸易规模,加快发展电信、计算机、信息服务以及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文化娱乐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推动旅游、教育、健康、国际运输、建筑服务等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支持合肥、芜湖提升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水平。提升国家级文化、数字服务、语言服务出口基地能级。

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和绿色贸易。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扩大数字动漫、网络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出版等领域出口。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壮大数字技术贸易,积极拓展“来数加工+两头在外”离岸数据服务外包、离岸数据交易平台,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支持合肥高新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外贸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

第三十一章 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动“准入又准营”,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国民待遇。加强国别(地区)产业政策研究,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皖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利润再投资,引导境外投资者以海外利润返程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开展金融业务。进一步完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

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皖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优势产业企业在海外有序布局,推动装备、品牌、标准“走出去”。建设安徽境外投资“母港”,推进境外园区、跨境电商、海外仓融合,促进海外生产、贸易、物流一体化。研究利用海外私募、主权基金等间接投资。鼓励金融、会计、法律、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服务企业“走出去”。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并购,加强国际技术合作。

专栏14 优势产业“走出去”行动

加强对外投资主体培育。加大对重点生产制造型出口企业的引导扶持力度,提升对外投资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对外投资和跨境并购意向企业库,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帮扶,力争每年新增对外投资主体50家左右。

建强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借助联盟龙头企业渠道,发挥专业机构服务作用,组织优势产业资源对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商协会打造行业出海品牌,定期举办产业链合作交流活动。

优化海外商务服务网点布局。以经贸合作关系紧密的国别地区为重点,依托省内“走出去”企业设立海外商务服务网点,提升网点拓展渠道、信息服务、经贸对接、项目促进等功能。

第三十二章 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深化发展战略对接。加快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合作,积极开拓RCEP、中欧投资协定等成员国市场。引导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提高中(安徽)匈(索尔诺克)“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服务能力,推进中泰“两国双园”建设。到2030年,力争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进出口占比达到56%左右。

提升务实合作质效。鼓励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企业在东盟国家布局生产、仓储、销售基地,支持企业开发海外战略性矿产资源。稳步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农业、气象、北斗应用等合作新空间,积极深化与共建国家文化、教育、考古、体育等领域人文交流。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协同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辐射引领区。

努力扩大国际影响。鼓励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标志性工程建设,实施更多卫生健康、农业、减贫、防灾减灾、教育就业等“小而美”民生项目。依托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打造我省“一带一路”特色品牌。探索建设安徽品牌海外推广中心。深入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大力推动民间外交。扎实开展援外工作。

第九篇 以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牵引 全面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左右逢源”的区位优势,推动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协同融合,加速释放战略叠加效应,打造链接长三角和中西部的战略枢纽。

第三十三章 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主动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协同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世界级产业集群,共同打造长三角大飞机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合作。推动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合肥滨湖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向中台、前台转型升级。提质升级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安徽联动发展区,更高水平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深化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建设。完善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布局,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推进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建设。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化“两心同创”,推动G60科创走廊建设走深走实,共建沿沪宁合(武)产业创新带、杭合创新带。以皖北农产品入沪行动为牵引,高质量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联合苏浙建设省际毗邻协同发展区,健全多层次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跨区域产城融合发展。提质升级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拓展更多新型功能区。推动省际毗邻地区融圈进群,完善交通、物流、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承接中心城市功能、产业、创新等外溢。完善省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待贯通路段、瓶颈路段以及断头航道扩容建设,共建畅通高效的省际公路网和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

完善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抱团机制,开展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联合行动。深化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加快长三角省际产业园区建设,探索跨省域产业梯度转移等合作机制。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深入推进跨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升级打造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推动企业、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拓展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范围。加强长三角医疗协同合作,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探索长三角专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推动对照学习沪苏浙走深走实,开展常态化、多层级、多领域对接合作。支持马鞍山打造长三角“白菜心”。

专栏15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工程

沿沪宁合(武)产业创新带。争取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向合肥、滁州、马鞍山等市延伸扩围,加强沿线城市协同联动,优化科技资源战略布局,提升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创新资源跨区域协同配置水平。

杭合创新带。以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科创金融为重点,支持合肥与杭州推进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要素资源合作共享、场景创新生态协同,带动沿线城市联动发展,构建创新资源集聚、要素高效流动的区域创新带。

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安徽联动发展区。支持合肥、芜湖深化与虹桥“一核两带”合作,扎实推进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商务会展联动合作、开放平台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政策一致性和机制协同性。

苏浙皖省际毗邻协同发展区。加快建设苏皖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等,加强跨区域规划衔接,共建绿色产业体系和区域文旅品牌,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共建共享。

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建立健全产业合作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嵌入,持续增强皖北地区内生发展动能,积极探索先发地区带动后发地区一体化发展新路径。

长三角省际产业合作园区。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创新联合招商、委托运营、产业飞地、股份合作、统计分算等路径机制,促进产业深度链接、集群发展。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深入实施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工程,推深做实“浙皖合作十件事”,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长三角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发挥长三角(广德)康养基地先导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候鸟式、疗养式、田园式等康养模式,支持打造各具特色的康养目的地。

第三十四章 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巩固长江保护修复成效。开展长江干流水生态监测评估,巩固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化执法协作,加强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濒危物种及栖息地协同保护。推动岸线资源高水平保护和合理高效利用,强化分级差别化空间管控。加强江心洲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沿江城市污水管网补短板,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模式改革。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发展,梯度培育一批智能工厂、绿色工厂。

全面提升黄金水道功能。大力发展港航经济、临港经济,提升长江干线主通道能力,协同推进长江下游安庆至芜湖段航道整治。推动江淮运河水运通道与长江航道高效衔接,推进兆西河通江一级航道建设,畅通水阳江、芜太运河等省际航道。优化沿江港口功能布局,提升专业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发展干支直达与江海直达运输。加快水铁联运基地和沿江港口铁路专用线建设,促进公铁水空多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推动水运口岸功能提升与智能化改造。

塑造长江文化安徽标识。健全长江文物资源数据库,加强长江文化研究传承与传播推广,提炼推广码头、生态、水运、戏曲等特色文化符号,建设一批长江文化载体。促进“长江非遗+现代设计”融合创新,推动安庆黄梅戏、芜湖铁画、池州傩戏、当涂民歌等文化元素融入滨江旅游、生态农业、城市消费场景和工业产品设计。发展长江游轮产业,布局建设游轮码头,探索建立“游轮+消费”城市联盟。

第三十五章 在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

共筑粮食能源保障基础。加强粮食主产区省份合作,协同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深化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加快支撑性电源和外电入皖项目建设,推动皖鄂背靠背联网工程建成投运。共同稳定煤炭产能规模,增强煤炭等化石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深化能源保供协作,加强瓦斯利用、安全技术及采煤沉陷区治理合作。

协同推动现代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装备制造、矿山设备等重点领域,深化产业对接合作,协同编制中部地区重点产业链图谱清单,联合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共建高能级科创平台,强化科技联合攻关与高新技术企业互认。支持叶集—固始、岳西—英山共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推动界首—沈丘、濉溪—永城、谯城—鹿邑等毗邻县(市、区)探索合作发展路径。

一体构建综合开放枢纽。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展沿淮铁路规划研究,织密皖豫、皖鄂、皖赣毗邻地区公路交通网,深入挖掘江淮运河航运价值、提升干支流航运能力,加强航空货运合作。共建联接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的国际商协会联盟、资本市场平台、贸易中心、高能级展会等市场化要素对接平台。

第三十六章 推动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协同融合

推动都市圈城市群联动发展。支持合肥都市圈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与上海大都市圈对标对接,与杭州、宁波都市圈互动互补,与武汉都市圈深化合作,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级。推动沿江城市带(群)、皖北城镇群、阜阳城市圈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徐州城镇圈等协同联动,积极探索融圈进群新路径。

更好发挥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带动作用。推动皖鄂赣、皖鄂豫省际交界地区探索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加快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建设,促进苏皖鲁豫省际毗邻地区合作发展。推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共建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持续深化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跨区域协作。

深化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推深做实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联建、人才交流和成果转移转化等机制。提升皖港、皖澳合作交流平台,利用港澳全球商业网络联合开展国际招商。统筹推进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三峡库区,多途径推动交往、交流、交融,多维度搭建合作平台,实现从单向援助到双向赋能转变。

第十篇 优化省域空间布局 提升区域协同发展水平

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推动不同区域各扬所长、各显其能,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三十七章 推进合肥都市圈引领现代化建设

打造科技产业创新圈。加快创新型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促进创新资源联动共享。支持各地积极承接合肥科技创新成果,鼓励都市圈内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创新都市圈“研发+生产”、“总部+基地”、“生产+服务”等分工协作模式,推广“人才飞地”。探索实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有偿调剂使用、共建园区产出指标分成等新机制。支持滁州、马鞍山打造联动合肥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的重要支点,推进合宁双圈科创联动区建设。

构建高效便利的通勤圈和生活圈。推动城际公路快速化、城际客运公交化,加快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建设1小时通勤圈。深化民生领域合作,推进都市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探索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实现都市圈内医保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鼓励合肥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与圈内城市合作建设教育集团或联盟,支持优质医疗资源牵头共建医联体、专科联盟。提升合肥全省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功能,与圈内城市联合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和文艺展演,共建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联盟,开发文旅精品线路,推行旅游“一票通”、“一卡通”。

积极构筑生态共治圈。建立跨市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机制,统一水质监测标准、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执法尺度。协同推进环巢湖生态环境保护,共建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和大别山区、江淮分水岭等生态屏障。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协同保障。共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实现监测信息集成共享。探索建立都市圈内生态补偿机制。

第三十八章 塑造沿江城市带(群)新动能新优势

强化“科创+产业”引领。聚力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低空经济与商业航天、机器人、船舶制造和特色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集群,提升具身智能、生物制造、新一代半导体等产业创新能力,打造沿江智造走廊。共建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创新研究院,合力争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联合打造沿江协同创新发展带。推动组建沿江高校联盟,深化校地协作,积极引入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强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等特色学科。建设“万兆长江”,构建高质量信息网络走廊。支持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与周边市县、开发区联动发展,提升人口、产业集聚能力和产城融合水平。

挖掘开放合作新优势。依托沿江港口布局建设一批“前港—中产—后城”高能级临港产业集聚区。健全港口后方公铁水空联运及临港仓储、码头配套设施,建设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完善航运、物流、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报关等服务,提升发展船舶制造和维修、加工贸易等产业。常态化开行芜湖中欧(中亚)班列和铁海联运班列,支持沿江城市建设中欧班列省内支点,推进芜湖中欧班列节点城市建设。

第三十九章 加快皖北地区全面振兴

坚持以产业振兴引领皖北振兴。把皖北地区现代化摆在全省现代化的重中之重位置,坚持政策支持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推动皖北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快突破。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动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提质增效,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集群,有序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优质企业。强化急需人才引进,推动柔性引才,健全高端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皖北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加快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加强市到县干线公路建设,提高综合交通网密度。积极布局5G通信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城市功能活力,强化城市形象塑造,增强对优质要素的吸引力。推进皖北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补齐基础教育短板,加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布局,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推动实现皖北所有县(市、区)省级大学生返乡创业基地(园)全覆盖。支持医学院校和皖北地区医院深化合作,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院校培养。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食堂发展。(下转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