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要求

■ 柳泽民

版次:06  2026年03月17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我们要牢牢把握这次学习教育的总要求,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

立党为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与私心,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党性强一些还是私心多一些,深刻影响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取向。只有始终坚持党性原则,才能在各种风险挑战、诱惑陷阱面前站稳脚跟、经住考验。坚持“立党为公”,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筑牢党性防线,坚守初心使命,从思想深处抛弃私心杂念,始终以公心立身、靠公道办事,持续增强防范私心杂念侵蚀的“免疫力”。

为民造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坚持“为民造福”,要求我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科学决策。决策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具有基础性、关键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一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业、创政绩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遵循。坚持“科学决策”,要求我们既要充分尊重专业意见,学习掌握自己分管领域的专业知识,使自己成为内行领导;又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决策符合实际情况。

真抓实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真抓实干是中国共产党践行执政理念、创造实绩的作风保障,是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的重要支撑。坚持“真抓实干”,要求我们继续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到位,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

(作者系安徽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