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的工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锚定“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依法履职、担当尽责,聚力回答“创新之问”,以奋力往前赶的精神状态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3件、废止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2件,听取和审议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人次,为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贡献了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高质量编制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向全省人大代表发出建言献策倡议书,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科学编制、依法审议通过。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二、加强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强化经济领域立法。作出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制定开发区条例、实施统计法办法,审议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草案、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作出批准安徽省与柬埔寨西哈努克省建立友好省际关系的决定。
注重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实施档案法办法、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修订法律援助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体育法办法、拥军优属条例。审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草案、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实施献血法办法修订草案。
完善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制定地下水管理条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节约用水条例等立法调研。
加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立法。制定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开展平安建设条例、实施国防教育法办法立法调研。
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与沪苏浙人大共同作出《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制定实施航道法办法。协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条例调研论证。
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报备地方性法规55件,接受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56件。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指导。
三、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审议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强化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养老服务报告。听取和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及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破产审判、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报告。
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听取和审议计划及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报告,两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决定实施情况。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旅游“一法一条例”、消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人民调解“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
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开展全省汽车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现代服务业、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合作共建海南自贸港、边检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托育服务、移风易俗、民族团结进步等专题调研。
四、深化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邀请77人次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1600多人次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决算初审等工作。
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组织代表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等开展调研视察。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首次开展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重点督办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54件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0件议案、1505件建议全部办结。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举办3期专题学习班。依法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及待遇,协调有关机关定期向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
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审议通过7个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依法补选代表35人、终止代表资格35人。
五、坚持探索创新,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
出台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指导意见,召开全省工作座谈会,与各级人大合力推进“一站二制三平台一系统”建设。
建设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因地制宜建成实践站1306个,有序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站履职。
推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制度。全省市县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覆盖率较2024年分别提升75.1、71.2、60.2个百分点。扎实推进街道居民(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全省覆盖率73.9%。
提质升级现有履职平台载体。建成国家、省、市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206个。指导各地设立预算监督基层联系点38个。
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智慧人大”建成并试运行,完成人大代表履职通迭代升级。
六、突出“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完善党组集体带头学、组成人员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干部日常学联动机制。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配合做好省委巡视人大机关工作并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锤炼严实作风。加大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力度。加强机关管理,制定公务接待、节约型机关建设等规章制度。改进调查研究,注重成果运用,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
健全制度机制。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本次会议审议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监督条例、监督司法工作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工作条例、专题询问办法、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等。
注重协同联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食品安全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法律草案意见征求工作。深化长三角人大工作协同协作。
2026年主要任务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是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尽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立法。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
三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好用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