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乡村振兴步伐不断加快,我省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但仍存在村民自治弱化、发展村集体经济压力大等问题。
如何实现“党建引领、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智治支撑”的乡村善治目标,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省政协委员、来安县三城镇党委书记孙安静建议,以制度创新引导村民自治,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引导村民自治,关键在于激发内生动力、建立有效机制、培育自治能力,最终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孙安静认为,做好村民自治引导工作需建立完善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组骨干、村民、返村创业人员等的作用。
“采取本村选拔,从口碑好的返乡创业能人、产业大户中推选等多种形式,加强村支书队伍建设,以基层工作容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孙安静建议,注意听取农村基层干部和村民的意见和呼声,加强发展优秀农村青年入党工作,培养乡村振兴后继骨干,继续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发展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此外,孙安静认为,还需进一步整合涉农资源支持乡村发展,在稳定增加面上普惠扶持的同时,打造一批能引领农村未来发展方向、具有可推广性的综合试点,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协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