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卓)近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下达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78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地区2025年至2026年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安心祥和过节。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乎民生、凝聚民心的暖心工程。本次救助工作严格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各类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确保“应救尽救”。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相关地区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压紧压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尽快将资金造册拨付,并确保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受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