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潘成鹏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超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阳亮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郝菊香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娜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鲁艺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伟杰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戴红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娜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巩平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俊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静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俞慧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张志强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晖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何爱武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