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眼镜:“黑科技” 还是“偷拍神器”?

■ 舒圣祥

版次:05  2025年08月05日

这个夏天,AI眼镜市场持续升温,一副眼镜即可集成拍照摄像、实时翻译、语音交互、会议转写及提词器等复合功能,成为不少消费者青睐的“黑科技”产品。

然而,技术便利也伴生隐私风险,不少用户对AI眼镜的隐蔽拍摄能力表示担忧,认为其或会助长偷拍行为。更令人忧心的是,市场上有大量不知名品牌的AI眼镜在售,部分眼镜的拍摄指示灯可以通过镜框上的按钮一键关闭。

AI眼镜之所以会有沦为“偷拍神器”的担忧,原因在于其高度的隐蔽性,颠覆了传统偷拍的物理形态——拍摄者连举起手机的动作都不需要,受害者难以察觉侵权行为的发生。当公共场所的视觉记录变得无感化、隐蔽化,法律划定的隐私边界,可能会在智能设备的冲击下变得模糊不清。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在传统认知中,公共场所因为缺乏私密性,一般的拍照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侵权。故而,满大街的监控摄像头没有侵犯隐私的法律障碍。当然,公共场所的“非主动暴露”,比如身体敏感部位、私密交谈等,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司法实践能够保护公众对于隐私的合理期待,争议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

但是,AI眼镜高度的隐蔽性,是否会让偷拍者假技术之威而肆无忌惮?一键关闭摄像指示灯等功能的加持,更增加了公众在这方面的担忧。尤其是,AI眼镜通过第一视角记录、即时传输存储、算法智能识别等功能,能将碎片化公共场景转化为可分析的数据画像,潜在危害性不能等同于偷拍。

就像治理广告,必要的办法是让广告显形,发布者必须明确备注为广告;AI眼镜如果正在拍摄中,也应当使之“显形”,通过合适的方式让他人明确知晓。

我国刑法规定有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不仅可能侵犯公民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等,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现在的问题是,AI眼镜有没有可能成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厂家在设计和生产时,必须尽力规避其中风险。如果摄像头本身就是隐蔽式的且具备一键关闭拍摄指示灯功能,是有可能被鉴定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

AI眼镜可能引发的偷拍乱象,呈现的是技术进步与社会伦理的经典博弈。法律不能总在侵权发生后充当救火队员,而应该成为提前划定的红线。当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出台相关法案,规定了智能科技产品的高风险应用场景,并为高风险AI系统的提供者匹配了最严格的义务,我们或许可以适度借鉴。

立法监管不是要遏制创新,而是要规范秩序、保护权益,使之更稳健更高质量地发展。还需要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推动行业伦理建设,发展行业自治力量。完善技术治理工具,反制可能被滥用的技术。

人人自危不该是智能时代的生存常态,需要的是在保护技术创新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找到更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