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与根基。人类社会每一次跃进,人类文明每一次升华,无不伴随着文化的历史性进步。文化体系的构建与中华文明的传承发展紧密相连,是其科学化、系统化的重要支撑。然而,当前理论研究和工作实际中对文化核心概念往往存在模糊认识,如将中华文化与中华文明简单等同、文化本体与载体边界不清、传统文化被泛化为所有历史文化遗存等,必须厘清文化体系构建中文化本体与载体的互动机制,文化与文明的辩证逻辑,传统文化及历史文化、古代文化的内涵与价值。
文化本体与载体:“体”和“用”如何互动
把握文化体系构建,首先要把握文化本体与文化载体的辩证关系。文化由其本体和载体两部分组成。文化本体是文化的核心内容与精神实质,体现其内在本质,涵盖人类对宇宙、社会、道德等基本问题的认知,包括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和道德观等。这些观念构成了文化的深层结构,映射出人类的精神追求与价值取向。例如,“天人合一”理念和“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观念在历史的长河中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成为文化传承的核心要素。文化载体作为承载文化内容的具体形态、样式、工具与手段,是文化的外在展陈、传播形式。它可以是物质的,如书籍、文物、建筑等;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语言、艺术表演、民俗活动等。文化载体为文化本体提供了具体的呈现方式,使其能够被感知、理解和传播。
文化本体与文化载体之间体现的是“体”与“用”的互动关系:文化本体是“体”,赋予文化载体以意义和价值;文化载体是“用”,为文化本体提供呈现和传播途径。没有文化本体,文化载体只是空洞的形式;没有文化载体,文化本体则无法被感知和传承。二者相互依托,共同构建了文化的完整体系。
文化体系构建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一方面,深耕文化本体的精神内涵,通过“两个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坚守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另一方面,创新文化载体表达,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传播效能。同时,要注意防范“重载体、轻本体”的倾向:在政策实施层面,避免将加强文化建设简单等同于加强文化载体建设;在文化项目层面,防止片面追求形式精湛而弱化精神传承。只有坚持“以体导用、以用彰体”,确保载体创新始终服务于本体传承,形式拓展始终立足于内涵深化。
文化与文明:“源”和“流”如何共长
文化本体与载体的互动是文化体系构建的内部基础,而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则是文化体系在更高层次上的体现。文化作为一个社会性、历史性的存在范畴,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样式,是相对稳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文化体现为人类对自身、自然和社会的系统性认知,其核心是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塑造。而文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文化长期积淀的综合呈现。按照马克思主义文明观,它突出地表现为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精神文明展现了人类的思想深度和创造力,制度文明反映了社会的组织水平和治理能力,而物质文明则体现出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成果。随着时代发展,拓展出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新维度,这些要素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人类文明的整体图景。
理解文化与文明的“源”“流”关系,需从五个维度展开:一是从起源看,文化是文明的先导。中华民族“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发展轨迹清晰表明,文化积累是文明形成的前提条件。原始农耕文化的积淀,为中华农耕文明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二是从内在动力看,文化是文明的引擎。儒家“仁政”思想塑造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说明文化价值观对文明形态的决定性作用。三是从表现形态看,文化多样性催生了文明多元化。中华文化强调“和合”理念,西方文化崇尚“理性”,印度文化追求宗教超越,这些不同的文化特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中西方文明差异形态,共同丰富了人类文明图谱。四是从存在属性看,非物质性与复合性差异明显。文化主要表现为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其核心内容和本质属性为非物质形态,而文明则呈现出包含物质属性在内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复合形态。五是从发展规律看,文化与文明呈现出协同演进格局。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绵延不断,就在于它既坚守核心理念,又通过开放包容吸收外来精华,使文化基因在文明演进中持续焕发新的生命力。
正确理解文化与文明关系可以更好地区分文化与文明概念的适用范畴。文化作为精神价值体系,其核心在于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如良渚文化、徽州文化等;而文明则体现为文化积淀的高级形态,强调的是物质、精神、制度文明的综合成就,如良渚文明、三星堆文明。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中华文化”适用于阐释中华价值理念的传承,而“中华文明”更适合表述历史进程和整体成就。
历史文化、古代文化、传统文化:边界如何界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在文化体系构建中还需要注意区分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和古代文化的适用边界。从概念上说,历史文化具有最基础、最宽泛的时空范畴,它涵盖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有的文化创造和表现形式,完整记录和保存了人类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古代文化是历史文化中的特定历史阶段形态,特指中国从夏商周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形成的文化体系。传统文化是经过历史筛选而保留下来的、源自文化根脉、具有统一性的人文教化,“一脉相承”是其最核心标识,具有传承性、稳定性和教化性。
正确区分“历史文化”“古代文化”和“传统文化”,直接关系到学术研究、实践指向和政策制定。在学术研究中,这种区分能够避免概念混用,确保研究的准确性,为建立科学的文化评价体系奠定基础。在文化保护领域,这种区分能够指导我们制定差异化的保护策略,避免“一刀切”的保护方式。例如,历史文化以“全记录”为主,古代文化以“重研究”为主,传统文化以“活传承”为主,从而提高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政策制定层面,这种概念辨析能够为文化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帮助明确政策实施的重点领域,确保文化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联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