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贵精,用准方威

■ 李浩

版次:05  2025年07月01日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问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利器,是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问责制度在基层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成效显著。然而,一些地方问责泛化、简单化现象时有发生,让部分基层干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有的地方搞“甩锅式”问责,把问责机制当作推动工作的“万金油”。以问责代替管理、用处罚代替指导,不顾实际、不论合理与否,动辄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加压,将超出基层权责范围的事项纳入问责清单,一出问题就问责基层。

有的地方搞“灭火式”问责,把问责作为应对上级督办或者平息舆情的应急手段。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不问责任归属、不论缘由,为“快速交差”而“一刀切”问责,把问责异化为“灭火”“消灾”的工具。

有的地方搞“拍脑袋”问责,问责尺度把握不准,制度执行随意化。不论问题大小、性质轻重,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将无关紧要的“小事”上纲上线,导致权责不对等、过责不相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但问错一次,就会打击一片。问责若“失焦”滥用,不仅背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初衷,还将让基层干部陷入“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怪圈,滋生“为了不出事,索性不干事”的“躺平”心态,严重挫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问责必须精准规范,既要防止缺位,更要杜绝错位。

打准打对问责的“板子”。问责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只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才能让失责者吸取教训、实干者心无旁骛。依纪依规启动问责程序后,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稳慎精准认定责任范围、权责归属、责任主体,做到规范精准、不枉不纵,真正发挥警醒教育作用。在源头上厘清各部门各层级的权责边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应为”与“禁为”,防止因权责不匹配让基层干部流汗又流泪。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基层工作繁冗复杂、千头万绪,要求其万无一失、面面俱到并不现实。严肃问责的同时,也要体谅基层干部的“难”。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失误”与“失职”、“为公”与“谋私”,对无心之过给予纠错机会,对恶意违规严惩不贷,绝不让担责者受苛责、担难者被刁难、担险者有风险,切实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问责是手段,规范权力、促进工作才是目的。绝不能一问了之、鸣金收兵,然后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有效整改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力求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干部犯错后也不能“一棍子打死”,需扎实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回访、教育帮扶,对影响期满、表现突出者,应大胆合理使用,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再立新功。

问责贵精,用准方威。坚持权责对等,严管厚爱并重,做实前后闭环,方能激发干部担当,将问责之力转化为治理之效,为事业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