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这不仅严重妨害司法秩序,而且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此前,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范某传与吴某某等9人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在建筑工程领域,存在借用资质承包工程、高息借用资金垫付工程款等违法违规现象。这为一些不法分子转嫁债务或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
范某传以工程建设为由,用个人名义向吴某某等人借款。后因无力偿还,向吴某某等人出具私自加盖某建设集团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公司负责人私章的新借据。
这样一番操作下来,范某传的“个人债”,就变成了某建设集团分公司的“公司债”。
随后,范某传指使吴某某等人持新借据,以某建设集团分公司、某建设集团为被告,向合肥高新区法院起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支持其中9人诉讼请求。
面对天降的“债务”,某建设集团以相关民事诉讼涉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相关纠纷属于民事欺诈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于是,某建设集团向合肥高新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经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之后,合肥市中级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范某传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合肥市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针对9份生效虚假判决,接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监督意见。
最终,省高级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裁定及合肥高新区法院原审判决,驳回吴某某等9人诉讼请求。
同时,省高级法院决定对吴某某等9名起诉人罚款惩戒,对代理律师罚款2万元,并就代理律师参与虚假诉讼的违法问题,向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一体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和治理工作,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12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省检察院虚假诉讼监督办案组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依托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借助大数据监督平台,我省检察机关还先后排查线索20余批,涉及生效民事裁判3000余件。
其中,淮北检察机关对该市法院生效调解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运用大数据筛查线索,对134件骗取社会保险系列虚假诉讼进行监督,追回国家社保基金392万余元。
去年底,省检察院等五部门决定联合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通过联动办理一批有影响的虚假诉讼案件,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督和打击力度,推进机制共建,强化协作联动,确保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杨会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