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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要求,党委书记在点评工作开展前通过实地调研、随机访问、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述法主体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要加强述法报告审核。党委书记听取述法主体述法报告后,简单肯定特色亮点,重点指出问题不足,做到见人见事。
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根据点评情况,对述法主体开出述法点评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清单发出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经核准后予以销号。同时,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党委书记审阅,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党委书记点评述法工作由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