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通过优化人才培养供给、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健全就业实习制度、拓宽就业渠道等多项举措,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从根本上说,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关键在于打通“供需”堵点,解决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脱节问题。《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正是着力于此。
目前,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一方面,部分高校未能坚守自身的办学定位,盲目追求“高大全”,热衷于向综合性大学转型。例如,按照办学定位,大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应致力于发展成为应用型大学,开展职业教育,着重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然而,一些院校却以考研为办学导向,全力申请硕士点、博士点,在对教师的考核与评价中,也过度侧重学术研究成果。
另一方面,一些高校在开设、调整专业时,盲目追逐热门,一哄而上设置热门专业。虽然满足了考生对“热门”专业的报考需求,却忽视了专业的培养质量以及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导致招生与就业出现脱节。近年来,我国高校撤并数量最多的专业,恰恰是10多年来新增数量最多的“热门专业”。
进一步来看,当前部分高校还存在“重招生、轻培养”的问题。什么专业“好招生”,就开设什么专业,却对学生的培养工作重视不足。这一现象与我国部分考生和家长“重录取、轻学业发展”的观念密切相关。他们在报考大学时,仅仅关注是否能够被录取,却没有认真规划孩子未来的学业及职业发展。
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需要高校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把招生、培养、就业结合起来,一体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就业质量,助力学生实现高质量的学业发展和职业发展。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支持理工农医、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等高校差异化发展。这一举措旨在促使每所高校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在各自定位的基础上办出高质量与特色。
这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健全就业实习制度。这一制度,对于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健全这一制度,需要实施分类管理、分类发展,因为不同高校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不同。当前,高校要求学生进行就业实习时,大多由学生自寻实习单位,这些实习单位是否符合学生的培养定位,能否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实习体验,缺乏高校的把关。而国外不少大学在学生就业实习过程中,会为学生提供具有资质的合作单位,与合作单位共同设计实习内容,监督实习过程,并对实习效果进行评估,将实习视为培养学生、促进就业的重要环节。
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实际上是为学生提供从招生到培养再到就业的全链条服务。这需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构建高等教育合理的人才培养结构,形成高校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