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在食品添加剂上做文章,宣扬“零添加”“不添加”的食品,频频出没于市场。但实际上,商家的“文字游戏”也一再被揭穿。“零添加”并不等于完全无添加。它仅代表企业生产加工时未使用添加剂,若食品原材料中本身就含有添加剂,那么,最终的食品中也会有相关成分。
“不添加”也同样如此。可以说,不少消费者被忽悠了。问题还在于,原本在食品中合理使用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构成伤害,但一众商家以“零添加”“不添加”为食品卖点,大肆进行宣传营销,实际鼓噪和暗示的信息是“有添加剂就有害”。长此以往,将强化消费者的非理性认知与情绪,导致食品添加剂被“妖魔化”。
不加遏制,有些场景恐怕不难预想:玩套路的商家,或将赚得愈加盆满钵满;一些良心商家,也可能难以守住底线,“打不过就加入”,选择同流合污。为之埋单的,自然是更多“冤大头”式的消费者。
对此,监管部门早有关注和行动。2020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进行强调。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同样提及了规范“零添加”标注。如今,靴子终于落地,“纠偏的齿轮”开始转动。据报道,新规设置了2年过渡期。在此之后,“不添加”“零添加”将从食品标签中彻底消失。
掌声应当送上,但同时需要关注的是,消费者的“添加剂焦虑”,是否也会随之消失?
“零添加”大行其道,根在“乱添加”惹祸。而当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总体较少但仍然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不久前,央视“3·15”晚会曝出,部分商家对虾仁超量添加保水剂。稍早一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也披露了9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例。与之对应的是,3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针对食品非法添加等开展专项整治。当前,一些地方已启动“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意识之弦,只能绷紧不能松懈。从上到下,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磨好、挥出“利剑”。在常规手段之外,不妨多多向外借力。备受好评的“你点我检”,就可以进一步推广,既充分利用大众的“明眸”,也在互动中彰显监督决心,增强消费者信心。再如,鼓励媒体进行调查,与食品安全领域的“打假人”或机构合作,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不断压缩“乱添加”问题的生存空间。
禁标“零添加”,管好“乱添加”,双线发力,双拳出击,大众的“添加剂焦虑”才有望被逐渐抚平。新规,才能“叫好又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