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崔艳)2月25日,记者从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获悉,自3月1日起,太平湖部分水域将开启为期5个月的禁渔期。
禁渔水域面积约3万亩,分别为黄山区共幸码头口至民主村元岭原公路桥水域、和平大桥至汪王岭村老铜锣桥水域、新明乡周坪至蓝水河电站大坝水域以及乌石镇西山以上至清溪大桥、佘溪河大桥、章家坦水域。
古人云:“莫食三春鲫”。禁渔期间,禁止在禁渔区从事捕捞作业(含垂钓),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确保水生生物资源得以全面休养生息。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相关规定而进行捕捞、收购、销售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平湖位于黄山北麓,水域面积88.6平方公里,是我省最大的人工湖泊。太平湖的鱼类资源十分丰富,有草、鲢、鳙等40余种。自1982年起,太平湖便开始实施禁渔制度,今年是太平湖实施禁渔行动的第44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