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留级”“跳级”回来了

■ 张立美

版次:05  2025年02月18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引发关注。

在义务教育阶段消失近20年的留级制度,要回来了?事实上,该办法进一步明确,“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由其所在校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判定学生是否升级就读或毕业、升学,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并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登记,交由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这意味着只有极少数特殊教育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允许降级就读,大部分正常孩子并不能留级。

虽然是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开了个口子,但不失为回归教育规律的进步之举。随着新生人口及在校生人数减少,在中小学学位资源不再那么紧张的新形势下,笔者认为,“留级”重启的步子不妨再大一点,允许普通学生根据自身学习状况选择留级或跳级。

现实中,学生在智力水平、勤奋程度、学习态度、家庭教育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小学生连基本的加减乘除都难以掌握,良好的学习习惯尚未养成,就直接跟班升级,可能难以跟上正常教学进度。长此以往,容易滋生厌学情绪,对身心健康发展不利。不考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个体情况,在制度上“一刀切”禁止留级,反而有“拔苗助长”之嫌,违背教育规律。有教育专家曾公开呼吁,“希望能够恢复留级制度,拯救一些孩子,给这些孩子一年的缓冲时间”,得到不少家长支持。

探索恢复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只是允许适度留级,并非无限放开,更不是想留级就可以留级,必须综合考虑,防止制度滥用,规避过去曾出现的“家长主动要求学生多次留级”“学校将‘留级’变成惩罚手段”等乱象。

一方面,应细化留级标准,确保透明公平。既要综合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身心发展情况等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意愿,由校方与家长、学生充分沟通,共同做出科学、合理的选择。不仅留级的申请、审核要规范,当学生留级引发争议时,也应建立相应的申诉路径和裁判机制。另一方面,须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学生权利。比如,留级学生往往被视作“差生”,学校应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做好课后补习和心理疏导。同时,避免学校或家长通过留级或跳级的手段,变相增加学生课业负担,挤占义务教育资源。

留级“重启”,不仅是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更是教育理念与时俱进的体现。笔者期待,早日打破教育“匀速”,让每个孩子找到合适的成长节奏,奏响教育的和谐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