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有关情况的报告(摘要)

版次:02  2025年02月11日

2024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着力健全覆盖预算管理、预算编报、收益收取、支出项目管理等全链条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市级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作出制度安排,11个市已建立收益分类分档收取规则,较2023年底增加8个。

二是扩大预算实施范围。在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建立完整、规范、全级次的国有企业名录。截至目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达927户,较2023年底增加167户。

三是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扎实开展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加强支出项目审核和评审,突出支持重点,精减项目数量,省级支出项目数量较2024年减少12%。进一步细化预算草案编制,丰富编制说明内容,开展全省预算编制情况通报。

四是提高预算执行质效。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上交工作机制,确保收益加快入库、应收尽收。2024年,省级完成收入47亿元,增长14.3%。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批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省级完成支出32.6亿元,完成预算的98%,执行率较上年增长13.7个百分点。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强化国有企业“穿透式”监管,加强预算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的衔接。2024年,我省国有企业决算报告和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等2项工作在财政部相关评价中获“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