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高锐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周晓冬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廖永结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5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版次:02 2025年01月16日
一、任命:
高锐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周晓冬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廖永结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