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于新征程上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更加突出系统集成,更加注重改革实效。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力在人大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用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应该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平台、整合资源、创造条件。
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把协商嵌入到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把协商民主贯穿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强化协商意识、培育协商文化,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机制。拓展基层治理参与渠道,制定协商事项清单,实现线下和线上协商联动,以各种方式、在各个层面同群众进行积极协商。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参与协商和进行监督创造条件。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聚焦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彰显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资源丰富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提供更加厚实的基础。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教育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