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退休制度体现以人为本

■ 余明辉

版次:05  2025年01月07日

2025年1月1日起,延迟退休在全国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

按照方案,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男职工60周岁)。同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也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同样最长不超过3年。

这一制度的实施,意味着职工的退休年龄不再是一个刚性节点,而是一个可以根据自身和所在单位情况自由选择的弹性区间。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必然选择。促进“老有所为”,发挥“银发力量”是时代命题。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允许职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职业特点和个人意愿选择退休时间。许多从事技术、管理、科研等职业的老年人,有机会继续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他们可以成为年轻一代的导师和榜样,促进知识的传承和创新的发展。

弹性退休制度还有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随着老龄化加速,劳动力市场的供给逐渐减少。新规实施,让那些有经验、有技能的老年人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可以有效缓解供需矛盾,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新规提出的弹性和自愿原则,非常人性化。“弹性”意味着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提前退休或者延迟退休。比如老张身体不太好,可以选择提前退休颐养天年,而老李身体硬朗、想继续发光发热,则可以选择延迟退休。“自愿”则明确延迟退休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单位不能强迫。

这种“弹性+自愿”的组合拳,照顾了不同人群的需求,给了大家更多的选择空间。

当然,现实中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可能并非一帆风顺,就“自愿”来说,需切实维护职工权益,防止“被提前”或“被延退”等倾向。

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职工清晰了解政策内容,包括退休条件、程序及待遇,并告知提前退休可能导致的养老金减少等后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执行政策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维护政策公正性。同时,政府应调控就业市场,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职业培训,为年轻人创造就业机会。对于延迟退休的职工,应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其工作与生活需求。

养老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人生课题,弹性退休制度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保障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面对已经到来的退休新规,我们不应焦虑不安,而应积极应对,提前做好规划。临近退休的朋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年轻人则要尽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养老计划,未雨绸缪,才能从容应对未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