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各地积极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成立经营实体等运行方式,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全省村领办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有7967个,实施联合抱团发展的村5131个,村集体运行方式不断优化。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功能作用,依托资源禀赋、人文特色等,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涵盖生产服务业、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产业发展能力逐步提升。
今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5月1日施行。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我省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管理、审计监督、激励约束、收益分配等制度,逐步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在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发展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等联合经营模式,推动集体经济稳妥有序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集体收益分红,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