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评审容不得“人情世故”

■ 杨朝清

版次:05  2024年07月30日

近日,科技部通报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中的5起违规行为,包括1起评审请托问题和4起项目申报书抄袭问题,其中对评审请托行为严肃处理,之前比较少见。

科研项目承载着机会和资源,和聘期考核、职称评审、表彰奖励、人才帽子等密切相关,因此是僧多粥少的“香饽饽”,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为了提升脱颖而出的概率,一些“聪明人”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利用各种人脉关系请托。原本应该 “一碗水端平”的评审专家,一旦对特定关系人“另眼相看”,项目评审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就会大打折扣。投感情票、搞“人情评审”、利益交换、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贿赂、投利益票等“评审请托”,本质上是私相授受、损公肥私。

著名学者、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翟学伟教授提出中国人的关系向度理论,对我们认识和厘清“评审请托”具有一定意义。他将人际关系分为四种组合方式,即长时效性-低选择性(固定关系:如血缘、地缘)、短时效性-高选择性(松散关系:如自由地加入某个社团)、短时效性-低选择性(约定关系:如合同聘任)、长时效性-高选择性(友谊关系)。“评审请托”参与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往往都具有长时效性,敢于托付信任、愿意额外给予倾斜和关照,甚至不惜逾越规则与边界。

谁都不是孤立的原子,每个人都被嵌入五花八门的社会网络之中,科研项目参与者、评审专家也不例外。一旦有人将“人情世故”作为违规操作的“合理”理由,失范行为的上演也就难以避免。“评审请托”受到利益、情感等方面影响,自然会导致评审结果的名不副实、以次充好。破坏“以实力论英雄”的评价标尺,会让那些脚踏实地的科研工作者痛心和寒心;作为严重的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恶化学术生态、污浊科研土壤。

事实上,为了规避“评审请托”,制度的篱笆已经越扎越紧。一些投机者觉得遵守规则是迂腐、笨拙的表现,绕过规则、变通规则,才是有本事的体现,其实既高估了自己,也轻慢了公共部门和社会大众。对“评审请托”等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说到底是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一方面,要健全和优化科研项目评审,通过扩大评审专家规模、开展数轮评审且评审专家互不重叠等多种手段,提升“钻空子”的难度。另一方面,要提升违规成本,加大惩处力度,让弄虚作假的“评审请托”颜面尽失、竹篮打水一场空。

需要注意的是,“评审请托”背后,或许有着完整的利益链条。对“评审请托”说不,不能只对请托人进行规训和惩罚,也要一并处理被请托人、中间人以及相关单位等,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感到“肉痛”。当“评审请托”成为不可承受之重,相信某些“聪明人”会作出理性选择。

以制度来净化科研风气,遍洒求真求实的阳光雨露,科技创新的种子才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