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慎终追远,怀念故人的时候,绝对不能也不应忘却的,还有这样一群“最可爱的人”——那些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英烈们。
江水滔滔,淮水汤汤,英烈风骨,山高水长。回望历史,安徽这片红色热土上,见证了诸多江淮儿女的功勋,留下了无数英雄烈士的足迹,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据统计,我省仅登记在册的烈士就有8.8万余名,还有数以万计未知姓名的无名烈士,是他们在血与泪的考验中,用生命筑起精神的高地,带来希望的曙光。
2018年5月1日,我国首部保护英烈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对“谁来保卫英雄”这一时代命题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传承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财富,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自2021年以来,共受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4件,立案28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6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全省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开展监督活动,推动完成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含零散烈士墓)迁移2987处,整修4242处。
在指导相关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省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反映出的革命文物保护责任主体不明、保护等级低等问题,积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协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在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相关领域开展公益诉讼。
让无名烈士“有名”,照亮烈士“回家的路”;对诋毁烈士英名、歪曲英烈事迹、玷污英烈精神的杂音以法之力给予庄严回击;守护烈士纪念设施,赋予红色遗迹和革命故事持久生命力……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的一系列举措,清晰地传达了检察机关捍卫英烈荣光、传承英雄精神的强烈信号,也涵养起尊崇英雄、守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气。
据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徐芳介绍,省检察院将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全省范围内对烈士纪念设施,特别是因历史原因尚未发现的散葬烈士墓进行摸底排查,对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烈士纪念设施本体建筑保护良好,确保周边环境保持庄严、肃穆、清净。
每一方纪念碑、每一座烈士墓、每一段英雄故事,都是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把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是对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最好铭记,而当我们再次拂拭历史的尘烟时,这些精神,也将犹如流水滔滔,奔涌在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