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版次:04  2024年02月27日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郎自然资规告字〔2024〕1号),关于2023-71号地块容积率为≤1.6,建筑密度为≤40%,绿地率为≥10%,现更正为: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45%,绿地率为≤15%;2024-1号地块建筑密度为≥40%,现更正为:建筑密度为≥45%。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