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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居民对物业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由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治理问题日益凸显。针对物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先后作出多次修订。2023年3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再次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位法有关规定,修订后的条例对涉及业主共同管理权的相关条款作出调整,进一步强化了业主权益的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修法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就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分赴合肥、阜阳、蚌埠、滁州和宣城等地实地了解当前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根据调研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就推进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物业管理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增强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能力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助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改进物业管理工作。
随后,省人大常委会“马不停蹄”,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期间,继续将提升全省物业服务水平作为重要议题,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以物业管理小切口做好社区治理大文章。
筑屏障 守护江淮绿水青山
前不久,芜湖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新生洲停泊区现场监督检查时,查处一条涉嫌蓄意破坏生活污水管系铅封的违法船舶。这是《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施行以来,我省海事部门对“船舶擅自恢复已铅封阀门”这一违法行为实施的首次查处。
守护长江一江碧水,法治是最有力的武器。为完善我省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制度,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并于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专设一章聚焦长三角区域合作,从合作机制、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和应急协作、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建立起保护屏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支撑。依法保护安徽的绿水青山,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将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与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相结合,促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聚焦空气质量改善,去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多个执法检查组赴多地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摸排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我省的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各方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守护“皖美蓝天”。
紧盯水环境治理短板,在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赴宿州、滁州、马鞍山等地,就湿地保护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方面加强对湿地的管理、保护和修复。
聚焦服务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让安徽的绿水青山造福每一位江淮儿女。